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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日期:2013-08-21 16:35:02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南昌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昌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目的

为有效指导南昌高新区创新二路以东、光伏产业园周边地区开发建设,促进区域内各项用地和设施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其城市职能,协调其与周边地区交通及土地利用的关系,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具体范围是:西起创新二路,临湖东工业园,东至天祥大道,接光伏产业园,南至顺外路,近南钢组团。北至富大有堤,靠赣江,总面积约18.98平方公里

 

3、规划定位

规划区是瑶湖科技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居住功能为主,兼顾产业、教育、体育、旅游、商务办公等功能的滨湖新区

 

 

4、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三轴、三心、五组团”的规划区基本格局。

u      三轴:

紫阳大道城市发展轴、环瑶湖发展轴、和艾溪湖北路功能轴。

u      三心:

指紫阳大道城市副中心、南塘湖片区中心、体育配套中心。

u      五组团:

是指尤口安置组团,产业延伸组团,高校园延伸组团,昌东安置组团,奥体文化及配套组团。

 

 

5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1897.8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73.39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26.74%;公共设施用地448.72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建设用地的25.35%;工业用地109.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21%;物流仓储用地1.8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1%;道路广场用地303.09ha, 占总用地17.12%;绿地384.42ha, 占总用地21.72%;市政用地48.72ha, 占总用地2.75%;具体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人均用地(㎡/人)

1

居住用地

R

473.39

26.74

27.05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402.65

22.75

23.01

其中

社区中心用地

R22

10.55

0.60

0.60

中小学托幼

R22

45.87

2.59

2.62

商住用地

 

CR*0.7

70.74

4.00

4.04

2

公共设施用地

C

448.72

25.35

25.64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3.09

0.17

0.18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115.74

6.54

6.61

其中

商业用地

C21

25.57

1.44

1.46

旅馆业用地

C25

11.41

0.64

0.65

市场用地

C26

15.65

0.88

0.89

文化娱乐用地

C3

10.10

0.57

0.58

体育用地

C4

71.12

4.02

4.06

医疗卫生用地

C5

7.68

0.43

0.44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

208.06

11.75

11.8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C9

2.61

0.15

0.15

综合商住用地

CR*0.3

30.32

1.71

1.73

3

工业用地

M

109.96

6.21

6.28

4

仓储用地

W

1.88

0.11

0.11

5

道路广场用地

S

303.09

17.12

17.32

 

其中

道路用地

S1

299.42

16.91

17.11

广场用地

S2

1.13

0.06

0.06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2.54

0.14

0.15

6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48.72

2.75

2.78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9.88

0.56

0.56

交通设施用地

U2

26.97

1.52

1.54

邮电设施用地

U3

0.59

0.03

0.03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1.47

0.08

0.08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5.01

0.28

0.29

市政预留用地

 

4.80

0.27

0.27

7

绿地

G

384.42

21.72

21.97

 

其中

公共绿地

G1

206.58

11.67

11.80

生产防护绿地

G2

177.84

10.05

10.16

8

城市建设用地

 

1770.18

100.00

101.15

9

水域

E1

127.66

 

 

10

总计

 

1897.84

 

 

注:规划区总人口容量22.5万人,含大中院校学生5万人。

 

 

 

6、道路交通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级。

城市快速路包括:光伏大道、天祥大道。红线宽度为60

城市主干道包括:创新二路、尤氨路、学苑路、学院五路、富大有堤、南塘湖北路、艾溪湖二路、紫阳大道、艾溪湖南路和顺外路。红线宽度4250米。

城市次干道包括:尤南路、创新三路、艾溪湖四路、艾溪湖三路、艾溪湖一路、长胜西二路、公园南路和广进路。红线宽度2030米,双向4车道。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230米。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

多层住宅

1.6-1.8

30

中高层住宅

2.0-2.2

30

高层住宅

2.5-3.0

30

高中用地

1

25

九年制学校和小学

0.8

25

居住配套用地

1.2

35

商住用地

1.8-3.3

32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

--

商业金融用地

1.8-4.0

35

1.8-4.0

40

市场用地

1.2-1.5

40

文化设施用地

0.3-1.2

35

体育用地

0.4-0.8

35

医疗卫生用地

1.2-2.0

25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6-1.8

30

社会福利院用地

1.2

25

二类工业用地

0.8-1.5

30

 

 

8 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配套设施设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数量

用地面积

(㎡/处)

建筑面积

(㎡/处)

是否独立占地

设置规定

1

教育

高中

2

1

不小于58000

 

独立占地

10人设一所,区域内协调

九年制学校

7

32000-41000

 

独立占地

22.5万人设一所

小学

1

 

 

 

现状保留

托幼

18

2400

2400

独立活动场所

11.5万人设一所,

2

医疗卫生

医院

2

25000-40000

 

独立占地

810万人设一所

门诊所

2

5000

 

5万人设一所

 

卫生站

9

 

不低于300

0.71.5万人设一所

 

3

文化

文化中心

3

不低于5000

5000

独立占地

58万人设一所

文化活动站

8

不低于1000

不低于500

可附设

11.5万人设一所,

4

体育

省级体育中心

1

 

 

独立占地

省奥体中心

居住区体育中心

3

 

 

独立占地

按服务区人口不低于人均0.3平方米

5

商业服务

综合超市(肉菜市场)

13

 

不低于80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1.52万人设一

6

行政管理

派出所

2

不低于600

不低于800

独立占地

10万人设一处

街办

3

不低于700

 

可附设

5万人设一处

社区服务中心

7

不低于5000

26006000

独立占地

 

 

 

 

7

道路交通

公交枢纽站

1

 

 

 

结合绿地布置

公交首末站

2

 

 

独立占地

每条线路占地10001400

公共停车场

16

 

 

独立占地6

地面停车或绿地半地下停车场

加油站

5

 

 

独立占地

服务半径0.91.2公里,区域协调

 

 

 

8

电力

 

500kv变电站

1

 

 

独立占地

现状

220kv变电站

1

10000

 

 

220kv占地1.01.5公顷

110kv变电站

 

2

300

120

独立占地

占地3500平方米

开关站

10KV变电设备)

5

300

12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

9

通信

电信分局

以东以东

1

3000

 

可附设

8-10万人设一处

邮电分局

1

2000

 

可附设

8-10万人设一处

电信邮政所

9

30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

 

10

 

 

环卫

垃圾转运站

4

300

100

可附设

服务半径7001000,区域协调

公厕

20

60100

3060

可附设

人流集中处300500米设一处

11

排污

污水泵站

2

2000

 

独立占地

 

12

燃气

调压站

14

240

2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700

13

消防

消防站

3

5000

 

独立占地

 

4-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