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涉密测绘成果年度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全省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密测绘成果年度保密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城乡规划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家保密局拟在近期联合开展一次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省测绘局申请并获取了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保密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保密机构与保密制度的建立情况、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和使用情况、涉密人员和涉密载体管理情况、保密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密宣传和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1、自查阶段
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要认真学习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法规文件,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保密自查,填写《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自查表》,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自查表》及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例等材料报送至市城乡规划局测绘管理处。
2、检查阶段
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国家保密局组成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组对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填写《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情况记录表》、《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指出涉密测绘成果失、泄密隐患,督促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省测绘局,依法查处失、泄密案件。
3、抽查、通报阶段
省测绘局会同省国家保密局等部门组成涉密测绘成果年度保密检查组,抽查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和使用情况(重点是获取涉密测绘成果的大宗用户单位)、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开展涉密测绘成果年度保密检查工作情况,形成通报文件下发。
四、工作要求
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涉密测绘成果年度保密检查工作。通过检查,重点加强使用部门的保密管理制度、保管措施的建设和保管设施的完善工作,对存在失、泄密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自查表
联 系 人:汪日新
联系电话:0791-3986523
传 真:0791-398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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