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 何燕华、梁全昌 窗口电话: 0791-83987576 投诉电话: 0791-83987518
办公地址: 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申报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附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副本及复印件需查看原件);
(2)市政府批文;
(3)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标有近期现状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涉及红线绿线等五线的,须标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红线绿线等五线)(原件);
(5)凡国家投资项目(适用于选址意见书)应提供建设项目电子标签。
审批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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