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时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机构: | 行政审批处 |
联系人: | 何燕华、梁全昌 | 窗口电话: | 0791-83987576 | 投诉电话: | 0791-83987518 |
办公地址: | 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申报材料: |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附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副本及复印件需查看原件); (2)市政府批文; (3)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标有近期现状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涉及红线绿线等五线的,须标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红线绿线等五线)(原件); (5)凡国家投资项目(适用于选址意见书)应提供建设项目电子标签。 |
审批依据: |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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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行政许可申请书》(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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