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一支适应我市城市交通规划专业技术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经我市人保局批准,决定面向省外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的原则,面向省外高校公开选聘。
二、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岗位
此次选聘的是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与研究岗位,共2人。
选聘对象为国家“985工程”高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西南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长安大学等“国家重点学科”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与研究 |
2 |
081802 |
交通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5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踏勘工作 |
|
080702 |
城市规划 |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二)选聘地点
选聘城市武汉。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热爱职业,恪守职业道德,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4.熟悉计算机应用,并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工作。心理健康、身体没有传染病或影响野外踏勘工作的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5.年龄均在25周岁及以下(
三、选聘方式和时间
(一)选聘方式
在市人保局、市规划局的统一组织下,赴有关高校宣传招聘政策,动员学生报名;报名人数与拟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报名比例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选聘以面试为主,选聘考试主要考察选聘毕业生的政治思想、专业素养和职业规划等。为规范面试组织,确保选聘质量,按选聘岗位所需专业组织相应选聘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每组专家5人,其中选聘当地聘请专家不得低于40%。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华中科技大学进行,其他列入选聘范围的院校不再另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
(二)选聘时间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截止2013年11月19日 17:00
2.资格复审及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整体选聘工作初定11月底前完成。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1. 报名资格初审。
只限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提交等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选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学校证明材料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为DOC格式,邮件和文件标题应按照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格式,如:张三—华中科技大学—交通工程—本科,面试前需校验原件。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如材料缺失或不按格式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相应考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有关证明应在学校开好一并带到考点)。选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选聘公告》明确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资格审查时,应聘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此两证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并作出承诺,详见附件三)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备用)等。
3. 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考点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展示及回答相关专业问题,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做到宁缺毋滥。经领导小组认定某岗位应聘人员虽排在拟聘之列,但能力测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可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批次的选聘计划。
4. 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收集拟聘用人员就业协议书,并要求毕业生承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1)毕业之前受处分;(2)未能按时毕业。(此承诺写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里。) 在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原则上一律不再递补。
(二)考核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资格、表现等情况进行复审、考核,同时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确认。用人单位复审后再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规划局复审。
(三)公示
根据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的活动特点,为减少拟聘人员应聘成本,提高选聘效率,考核结束后可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规划局网站公示及选聘院校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凭市人社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电话:0791-83986530 罗 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附件:1、《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2、《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