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办理事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审核类型: 行政许可一审一核
办理时限: 即办(办理时限不含现场踏勘
及特殊事项审核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 何燕华、梁全昌 窗口电话: 0791-83987576 投诉电话: 0791-83987518
办公地址: 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附件:
(1)《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提供原件);
(2)需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项目的设计书或合同书及项目批准文件;
首次申请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还应提供:
(3)企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并盖章);
(4)具有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设施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并须单位盖章);
(5)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提交原件)。
如果需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还要签订使用许可协议(提交原件)。
申请无偿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
审批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样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在线申报: 案件查询: 点击查询 在线咨询: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