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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来源: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日期:2012-12-05 17:02:36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

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实施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确定城市性质的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场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大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内容是什么?
    (1)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2)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3)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4)研究分析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城市职能
    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按照城市职能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可划分为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
城市性质
    是指各城市在国家或更大范围内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
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是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城市的大小。

城市人口规模:就是城市人口总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人口视为城市人口,即在建设用地范围中居住的户籍非农业人口、户籍农业人口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的总和)。

城市用地规模: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用地的总和。
城市发展目标
    城市发展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建设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
城市功能分区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六线
    六线”就是确定城镇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以及镇中心区、主要工业区等位置、规模,建立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等“六线”规划控制体系

具体如下:

红线:分为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城市各类江河、湖泊、湿地保护的规划控制线。

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和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规划控制线。

   黄线:文体、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主要公共设施和广场、停车场、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等主要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黑线:高压供电走廊、微波通道、电磁辐射控制区、机场净空控制区和铁路的规划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