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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十字街棚户区改造地块及周边区域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公开类型:
规划批前公告
业务类型:
规划编制批前公告
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
南昌市十字街
公示日期:
2014-10-24 至 2014-11-24
联系电话:
83983362
事由: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4-10-24 至 2014-11-24,现已过期
关 闭

    一、调整背景
    1、旧城改造
    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力求推动新一轮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了响应中央的号召,江西省住建厅提出了全省改造目标,其中下达到南昌市的改造目标为2013至2017年完成总建筑面积2057.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2013年6月,南昌市委召开专题会研究、强力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四个城区同时启动新一轮旧城改造,整个改造工作完成后,南昌老城区面貌将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城市发展将赢得更大空间。
    2、地方发展需求
南昌市提出打造省域核心增长极的目标,在此目标的指引下,对南昌城市功能结构、空间环境和城市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中村作为城市不和谐的因素将面临改造提升。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十字街旧改地块北端,国贸广场以西、育英学校西围墙以东、观音阁以北、洪城路以南区域,整个调整范围约130.6亩;十字街将调整用地分成A、B两个地块,A地块用地面积约95.5亩,B地块用地面积约35.1亩。
研究范围:整个CN101编制单元的范围,即洪城路、抚河南路、井冈山大道、建设路所围合的区域,总面积约为87.65万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的原由
1、响应中央号召,推动十字街棚改
棚户区改造不仅是中央层面发起的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也是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和谐有序建设的重大工程,更是社会民众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急切需求,棚户区改造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关系,符合各方的利益诉求,为改造区域提供了重大的外部动力。  
2、完善城市功能,规划片区中心调整
根据原控规,调整地块所属的徐家坊综合片区的片区中心设于建设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随着十字街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推进,建设路沿线用地性质已发生相应改变,已不具备作为片区中心的条件。因此,该区域作为片区中心的条件受限,考虑结合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十字街棚户区改造的契机,将片区中心北移至洪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北移的片区中心位置。
3、区域品质塑造,提升老城区活力
调整地块位于十字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北侧,老城区以南,临近旧城核心区。其调整对区域品质塑造,改造洪城路沿线的风貌十分必要。把握棚户区改造的契机,调整地块控规,促进该区域的发展,能够有效的为南昌市老城区注入新的活力,能够有效提升老城区活力。
4、提升土地价值,平衡建设资金,促进土地集约发展
调整地块位于南昌市中心城区的黄金地带,能够形成中心市场的强力辐射效应,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同时,调整地块有着优越的区位条件,便捷的交通条件,良好的建设条件。据此,调整地块可充分发挥现有优势条件,提高地块开发强度,提升土地价值,缓解还建压力。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土地集约发展,以获得较多的资金用于相关设施的建设。

    四、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① 原控规规划商业设施用地调整为兼容部分居住(居住用地面积不超过20%),同时,对商业设施用地边界进行规整,增加用地面积2367平方米;
② 对社会停车场用地给予调整;
③ 在调整地块西北侧新增一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④ 取消原控规不规则狭长小片绿地,在调整地块西侧以及市场中路以南各增加一处公园绿地。
2、容积率调整
调整地块由十字街分为西侧的A地块以及东侧的B地块。根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开发强度:A地块容积率≤6.2,B地块容积率≤5.7。
3、建筑密度调整
调整地块由十字街分为西侧的A地块以及东侧的B地块。A地块建筑密度≤64%,B地块建筑密度≤52%。
4、道路交通系统优化
在地块周边,构建道路交通微循环,形成地块周边的循环路网。连通南北道路并拓宽研究范围内的部分道路,减轻区域道路交通压力,此外,道路微循环交通网络应与项目同时实施,以保证项目的可操作性。
5、居住人口变化
A地块用地面积约6.4公顷,容积率6.2,A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9.5万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约2.3公顷,容积率5.7,B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3.3万平方米。调整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2.8万平方米。按照调整要求居住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20%,调整范围内居住面积10.6万平方米。按人均小康面积35-40平方米/人计算,十字街社区内增加人口约为2650-3029人。
6、绿地率调整
调整地块位于城市旧城区,设施陈旧,绿化面积局促。用地调整后,其绿地率应该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增加绿化面积,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在保证绿地率的同时增加屋顶绿化,墙面绿化等,以提升区域整体环境。
在保证绿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下,对绿地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调整后总共增加了8572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

 

 

南昌市十字街棚户区改造地块及周边区域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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