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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批前公布
公开类型:
规划批前公告
业务类型:
规划编制批前公告
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
公示日期:
2012-12-24 至 2013-01-23
联系电话:
0791-83986522 0791-86753819
事由:
为符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需求,落实和细化总体规划对于青山湖西岸地区的规划意图,有效指导综合区国有土地的出让、开发和建设,促进区域内各项用地和设施的合理布局,特制定《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2-12-24 至 2013-01-23,现已过期
关 闭

现状概况

一 、规划范围及区位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范围为:北至赣江、塘山街,东至青山湖西岸,南至青山湖隧道,西至洪都大道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11平方公里。

二、用地现状

规划区现状用地310.7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01.06公顷,占总用地的3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05公顷,占总用地的4.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2公顷,占总用地的2.1%;工业用地57.54公顷,占总用地的18.5%;物流仓储用地26.11公顷,占总用地的8.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1.02公顷,占总用地的10.0%;公用设施用地8.26公顷,占总用地的2.7%;绿地与广场用地25.82公顷,占总用地的8.3%;除以上类型的其他的建设用地(铁路用地)4.25,占总用地的1.4%;非建设用地(闲置地、水域)36.11公顷,占总用地11.6%。用地现状详细情况如下表所列: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人均用地(㎡/人)

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公顷)

R

 

 

居住用地

101.06

41.02

32.5%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2.09

 

 

其中

R11

住宅用地

2.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51.66

 

 

其中

R21

住宅用地

49.9

 

 

R22

服务设施用地

1.76

 

 

R3

 

三类居住用地

47.31

 

 

其中

R31

住宅用地

47.3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05

5.70

4.5%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8.47

 

 

A3

 

教育科研用地

5.5

 

 

其中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2.1

 

 

A33

中小学用地

3.41

 

 

A9

 

宗教用地

0.0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52

2.65

2.1%

其中

B1

 

商业用地

4.06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

 

 

其中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2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2.26

 

 

M

 

 

工业用地

57.54

23.36

18.5%

其中

M2

 

二类工业用地

3.98

 

 

M3

 

三类工业用地

53.56

 

 

W

 

 

物流仓储用地

26.11

10.60

8.4%

其中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26.11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1.02

12.59

10.0%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30.35

 

 

S3

 

交通枢纽用地

0.37

 

 

S4

 

交通场站用地

0.3

 

 

其中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3

 

 

U

 

 

公用设施用地

8.26

3.35

2.7%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7.53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0.14

 

 

U13

供燃气用地

7.39

 

 

U2

 

环境设施用地

0.02

 

 

其中

U22

环卫用地

0.02

 

 

U3

 

安全设施用地

0.71

 

 

 

U32

防洪用地

0.71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5.82

10.48

8.3%

其中

G1

 

公园绿地

16.97

 

 

G2

 

防护绿地

8.84

 

 

H

 

 

建设用地

4.25

1.73

1.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4.25

 

 

其中

H21

铁路用地

4.25

 

 

E

 

 

非建设用地

36.11

14.66

11.6%

其中

E1

 

水域

4.85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31.26

 

 

总用地面积

310.74

126.13

100.0%

三、建筑现状

本规划区属于南昌市建设比较成熟的片区,各类建筑混杂,状况不一。规划区内建筑高低不一。高层建筑主要分布在青山北路沿线及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内,形式单调,仅以居住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在50100之间;小高层建筑主要包括新建的住宅小区及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高度在一般在2550米之间;多层、低层建筑较为普遍,主要为住宅小区、城中村、棚户区及单位办公楼等。

由于该区域为城市建成区,是城市早期发展建设的区域,区内除一些近期建设的住宅楼、办公楼建筑质量、造型较好外,早期建的工业厂房、仓储企业库房、低层高密度住宅的建筑质量相对较差,建筑外观比较呆板外。

四、道路交通现状

规划区内现状路网骨架主要由东西向的富大有路、青山北路和南北向的洪都大道构成,内部城市支路主要有青山支路、中大路和唐山街,其他现有支路主要位于南昌电厂(旧址)厂区内部,相对封闭。规划区市政道路缺乏,尤其是次干路和支路缺口较大。

规划区内现状有3路、4路、237路、303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公交站点主要沿青山北路和洪都大道两条主干路分布,少量沿富大有路分布,公交线路没有在规划区形成网络。区域东南部公交站点覆盖率偏低,沿中大路的公交线路过少,对周边居民服务性较差。

规划区内的公共停车供给,主要借用单位和企业内部配套路面停车位,无单独设置的路外社会停车场地。由于近些年南昌市城市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停车矛盾已经显现,且随着用地开发的进一步强化,社会停车场地不足的问题将凸显出来。

规划区内现有加油站一处,位于湖滨南路与洪都大道交叉口;另有一处加油站位于洪都大道西侧,京九铁路东侧,主要服务于洪都大道沿线及规划区;青山北路作为规划区现状内部及对外的主要通道,现状两侧没有加油站,但现状青山南路两侧有多出加油站,且有一处临近洪都大道,可以较好地位规划区服务。

规划说明

一、功能定位

青山湖西岸地区是集商业商务、文化创意、休闲居住于一体的复合功能区。

二、发展规模

确定青山湖西岸地区人口规模按6.0万人控制。其中人均居住用地为17.66平方米,人均住宅用地面积17.58平方米

三、布局结构及用地布局

总体上形成“两带两轴、三心四区”的基本格局。

两带:以滨江、滨湖两条景观带奠定规划区生态基础。

两轴:以青山北路为都市主轴和中大路工业文化景观轴奠定规划区发展框架。

三心:以文化休闲中心、湖滨娱乐休闲中心、湖滨体育休闲中心的核心节点形塑规划区成为南昌独特的文化休闲目的地。

文化休闲中心——位于通江达湖水系环绕区域,是江湖通廊轴线上的关键性节点。以水为主题并充分并利用工业文化历史痕迹,融合文化创意、商业商务功能,形塑由湖至江的亲水文化休闲空间;

滨湖娱乐休闲中心——青山湖西岸中大青山湖以北区域,是西岸最主要公共节点。发展休闲娱乐、文化餐饮、五星级酒店、商业商务等功能,形成滨湖地区多功能综合性的滨湖娱乐休闲中心;

滨湖体育休闲中心——利用原市燃气公司储气装备改造,结合湖滨游艇码头打造青山湖西岸体育运动休闲中心,融合自行车运动、轮滑运动、球类运动、水上运动、水上娱乐等多元化复合型的市民运动休闲中心。

四区:由青山北路、中大路发展轴将规划区界定为四个功能各异的特色主题分区。各分区主要功能如下:

文化休闲核心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北,中大路以东,富大有路以南区域。是连江通湖的关键性区域,依托良好的景观资源、区位条件、轨道交通站点及工业文化历史痕迹,融合购物餐饮、商务办公、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复合功能,创造以步行为主导的城市滨水环境。

滨江景观居住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北,中大路以西,富大有路以南,洪都大道以东区域。充分利用滨江景观,强调景观渗透与共享,打造滨江景观特色的主题生活区。

运动休闲居住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南,中大路以西,洪都大道以东区域。凭借片区优越的滨湖环境以及较为成熟生活氛围,推动城市更新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重点建设滨湖体育休闲中心,打造以运动休闲为特色的主题生活区。

滨湖娱乐休闲区——位于青山北路以南,中大路以东,青山湖西岸地区。依托轨道交通站点以及长约4.1公顷的青山西岸优质滨湖岸线资源, 打造集休闲娱乐、文化餐饮、五星级酒店、商业商务、体育运动、水上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滨湖娱乐休闲区,以高品质的景观环境融合多元化的活动场所,使之成为未来青山湖西岸地区最具魅力的场所。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根据使用需要,分成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由于规划区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为主,道路规划布局以主次干道为区域交通骨架,以支路为内部连接网络,合理的道路布局以满足规划区道路交通需求。其中支路长度占道路总长度的56.6%,满足了居民工作、购物、休闲等进出集散交通需求,同时主干道路为商业区物质快速流通提供了方便。规划区内路网以城市主干路网为基础构架,形成“三纵四横”的干路网格局,以快速疏导交通流。由南北向道路洪都大道、中大路和丹霞路连接线组成 “三纵”;由东西向富大有路、青山北路、七里路和阳明路组成“四横”。

六、公共设施配套

序号

类别

项目

级别

数量

用地面积

(㎡/处)

建筑面积

(㎡/处)

是否独

立占地

设置规定

1

教育

九年制学校

居住区

2

 

 

独立

23万人设一所

托幼

小区

7

2400

 

独立

0.81.2万人设一所

2

医疗卫生

门诊所

居住区

2

 

3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所

卫生站

小区

1

 

3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3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中心

居住区

2

 

4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所

文化活动站

小区

6

 

4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民运动场馆

居住区

1

30000

 

独立

按《南昌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设置东湖综合体育馆

4

商业服务

综合超市

(肉菜市场)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商业综合体或居住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80023万人设一处

5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

小区

6

 

2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家养老服务站

小区

6

 

30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居委会

小区

6

 

150

附设

附设于小区服务中心,11.5万人设一所

6

行政管理

派出所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

街道办事处

居住区

2

 

1000

附设

附设于居住区服务中心,35万人设一处

7

道路交通

公交首末站

居住区

2

 

 

独立

根据《南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要求设置

公交枢纽站

--

1

 

 

独立

根据《南昌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要求设置

公共停车场

--

6

 

 

独立

地面停车或绿地半地下停车场

加油站

--

1

 

 

独立

现状保留

8

电力

110kv以上变电站

垃圾转运站

--

2

4

10

 

 

独立

室外站220kv ≥0.8公顷、110kv≥0.4公顷

9

通信

邮电所

小区

3

 

100

附设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10

环卫

垃圾转运站

居住区

2

 

 

独立

根据《南昌市环卫设施专业规划》设置;

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

公厕

组团

12

60100

3060

附设

人流集中处300500米设一处

11

燃气

燃气调压站

小区

5

300

120

 

服务半径500700

12

消防

水上消防站

--

1

3000

 

独立

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七、附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人均用地(㎡/人)

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公顷)

R

 

 

居住用地

105.97

17.66

34.1%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2.09

 

 

其中

R11

住宅用地

2.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3.88

 

 

其中

R21

住宅用地

103.41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1.84

3.64

7.0%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5.78

 

 

A3

 

教育科研用地

12.74

 

 

 

A33

中小学用地

12.74

 

 

A4

 

体育用地

3.20

 

 

A9

 

宗教用地

0.1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7.97

8.00

15.4%

其中

B1

 

商业用地

14.24

 

 

 

B11

零售商业用地

2.03

 

 

 

B13

餐饮用地

4.75

 

 

 

B14

旅馆用地

7.46

 

 

B2

 

商务用地

24.54

 

 

B3

 

娱乐康体用地

8.5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6

 

 

其中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6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68

10.95

21.1%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61.67

 

 

S3

 

交通枢纽用地

2.14

 

 

S4

 

交通场站用地

1.87

 

 

其中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61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6

 

 

U

 

 

公用设施用地

4.25

0.71

1.4%

其中

U1

 

供应设施用地

2.41

 

 

其中

U11

供水用地

0.98

 

 

U12

供电用地

1.43

 

 

U2

 

环境设施用地

0.59

 

 

其中

U22

环卫用地

0.59

 

 

U3

 

安全设施用地

1.25

 

 

其中

U31

消防用地

0.31

 

 

U32

防洪用地

0.9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58.01

9.67

18.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50.51

 

 

G2

 

防护绿地

4.43

 

 

G3

 

广场用地

3.07

 

 

E

 

 

非建设用地

7.02

1.17

2.3%

其中

E1

 

水域

7.02

 

 

总用地面积

310.74

51.79

100.0%

《南昌市青山湖西岸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批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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