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 | 审核类型: |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机构: | 行政审批处 |
联系人: | 何燕华、梁全昌 | 窗口电话: | 0791-83987576 | 投诉电话: | 0791-83987518 |
办公地址: | 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
申请材料: |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副本及复印件需查看原件); (2)市政府抄告单或市政工程立项批复; (4)市政工程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图(查看原件); (5)经审定的市政工程设计图,其中道路工程设计图包含有平、纵、横断面;桥梁工程需提供桥梁桥址图及审定的桥梁工程方案设计图; (6)标有近期现状及划有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含平面、横断面)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叁份和电子地形图壹份; (7)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相应市政道路的管线综合规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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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 ||||
办理流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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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行政许可申请书》(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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