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含临时建筑)
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含临时建筑) 审核类型: 行政许可非一审一核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洪发(2001)19号65元/平方米 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 何燕华、梁全昌 窗口电话: 0791-83987576 投诉电话: 0791-83987518
办公地址: 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及附件: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看原件);
(2)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提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管线详规)(原件)
; (3)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原件);
(4)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验看原件);
(5)与(2)、(3)项一致的坐标定位图两份(1:500或1:1000比例)。
审批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样表)南昌市建筑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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